自2016年5月1日起,阿克蘇市城市供排水價格執行新標準,并實施居民用水階梯水價。
新調整的城市公共供水價格分類簡化為居民生活用水、非居民生活用水、特種用水和其它用水四類。居民生活用水由現行的1.67元/立方米調整為2.58元/立方米;非居民生活用水標準為:行政事業單位用水3.03元/立方米,經營服務用水由現行的2.7元/立方米調整為3.9元/立方米,工業用水由現行的1.81元/立方米調整為3.05元/立方米,基建用水3.6元/立方米;特種用水由現行的7.61元/立方米調整為13.6元/立方米;其他用水(包含綠化、環衛、消防用水)由現行的0.54元/立方米調整為0.63元/立方米。
居民用水階梯水價分三檔,采用按戶定量的方式,以家庭戶人口數4人為單位,人均月用水量3.12立方米作為定量基數(基本水量),以年度用水量為計費周期,級差為1:1.5:2 。即:第一檔水量為基本水量以內的用水量,其價格按照規定價格執行,第二檔水量為基本水量和2倍基本水量之間的用水量,其價格按照規定價格的1.5倍執行,第三檔水量為超出2倍基本水量的用水量,其價格按照規定價格的2倍執行。凡持有阿克蘇市民政局發放的《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領取證》的貧困人口家庭,每戶每月減免3立方米水量的水費,確保低收入家庭生活水平不因水價調整而降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