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各自來水水價信息
新城區優質水
優質水收費依據:佛山市物價局《東平新城優質供水臨時銷售價格的批復》(佛價[2011]33號文)
執行時間:2011年3月1日
用水分類 | 單價(元/噸) | 備注 | |
居民用水 | 第一級 | 2.45 |
|
第二級 | 3.68 | ||
第三級 | 4.90 | ||
非居民用水 | 3.20 | ||
特種用水 | 4.90 |
補充說明:
1、公共分攤不計入階梯水量,按第一級水價收??;
2、階梯式水量的標準參見“自來水價格”中階梯水量標準;
3、對持合法有效證件的低保家庭、革命烈屬、殘疾軍人等每戶每月用水量在第一級水量基數以內部分給予25%的價格優惠
南海金沙水費
一、自來水:
執行文件:《佛山市南海區發展規劃和統計局關于啟動我區自來水價格與水資源費聯動機制的通知》(南發改價〔2016〕5號)
執行時間:2016年2月抄見水量起
單位:元/ m3 | ||||||
序號 | 用水類別 | 單價 | ||||
1 | 居民 階梯水價 | 第一級≤23m3 | 1.85 | |||
23m3<第二級≤36m3 | 2.75 | |||||
第三級>36m3 | 5.45 | |||||
2 | 非居民用水水價 | 2.45 | ||||
3 | 特種用水水價 | 4.43 | ||||
4 | 合表水價 | 1.95 | ||||
5 | 學校、幼兒園、福利機構等用水價格 | 1.85 |
說明:
(1)調整特種用水類別范圍。根據(粵價〔2012〕232號)文件要求,調整南海區特種用水范圍,即特種用水包括營業性歌舞廳、夜總會、桑拿、沐浴、纖體中心、水療、沐足、美容美發、健身室和外輪、洗車等的用水。
(2)未實行“一戶一表”的合表用戶暫不執行居民階梯水價,用水價格按1.95元/立方米的標準計收。出租屋和集體宿舍等憑相關證明材料申請辦理合表水價,按1.95元/立方米計繳。
(3)學校、幼兒園、福利機構等用水價格按居民用水第一階梯標準1.85元/立方米計算,不執行階梯水價。
(4)對低收入困難家庭實行用水價格優惠。對低收入困難家庭不超過居民第一階梯用水量(即每月用水量不超過23立方米)的部分實行6折優惠,超過部分按各階梯價格據實計收。
(5)居民階梯水價方案以每戶家庭4人的月用水量計算。若居民家庭人數超過4人的,每增加1人,每階梯用水量增加5立方米。
二、代收費用
1、污水處理費:
執行文件:丹灶鎮人民政府丹府復[2011]98號文
執行時間:2011年7月1日起
收費標準:居民用戶按實際用水量調整為0.81元/立方米,非居民用戶按實際用水量調整為0.99元/立方米。
佛山水業高明供水有限公司各類用水單價及代收費用單價列表
(單位:元/立方米)
用水類別 | 自來水單價 | 污水處理費 | 合計 | 水量標標準 | ||
4人及以下家庭每期(2個月)水量 | 5人以上家庭或總表計量的集體宿舍每期(2個月)水量 | |||||
居 | 第一階梯 | 1.55 | 實收:0.945 | 2.495 | 52立方米以內(含52立方米) | 每人14立方米以內(含14立方米) |
第二階梯 | 2.29 | 3.235 | 52-70立方米(含70立方米) | 每人14-20立方米(含20立方米) | ||
第三階梯 | 3.02 | 3.965 | 70立方米以上 | 每人20立方米以上 | ||
農村居民總表 | 1.55 | 1.55 | ||||
非居民生活用水 | 2.19 | 實收:1.17 | 3.36 | |||
特種用水 | 4.08 | (具體執行情況詳見污水處理費文件) | 5.25 | |||
躉售用水 | 1.88 | 1.88 |
說明:
一、以上用水單價從2016年3月1日起執行。
二、對執行居民用水價格的各類大中小學、幼兒園、醫療機構、福利院、平價商店用水、部隊和企事業單位集體宿舍按居民生活用水第一級水價計費。
三、未實行一戶一表的住宅小區和農村用戶,其總表水價按第一級水價計費。
四、對低收入困難家庭水價優惠政策。
為減少水價調整對低收入困難家庭的影響,對持有《廣東省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證》、《廣東省農村五保供養證書》以及鎮(街道)社工局出具低保臨界家庭證明等任一證件的低收入家庭,每月每戶免費使用自來水8立方米,超出免費用水量8立方米的,且用水量在第一級水量范圍內(每月每戶26立方米),其超出免費用水量的部分按第一級水價優惠80%收取,超過26立方米以上的則按階梯水價收取。
五、根據明價[2009]78號的有關規定:
1、 自備有污水處理設施,經處理的污水達到了國家排放標準且直接排入江河、湖泊,不使用市政排水設施的單位和個人免征污水處理費。
2、 對大、中、小學校(不含校辦企業、職業學校和各類學校教職員工的生活用水)、非營利性醫療機構、幼兒園、托兒所、敬老院等社會公共福利事業單位免征污水處理費。
3、 家庭人均收入低于佛山市政府規定的最低生活保障線的特困戶免征污水處理費。
4、 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其他免征污水處理費的單位和個人免征污水處理費。
三水區水費
一、自來水收費標準
根據《佛山市三水區發展規劃和統計局關于調整自來水價格的通知》(三發統價[2016]25號),從2016年2月1日抄見水量起,調整自來水價格,情況如下:
(一)自來水價格
分類水價 | 價格 | 計價單位 | 收費文號 |
居民生活用水 | 1.54 | 元/立方米 | 三發統價【2016】25號 三發統價【2012】47號 |
工業用水 | 2.23 | ||
行政事業用水 | 2.45 | ||
經營服務用水 | 2.69 | ||
特種用水 | 4.02 |
(二)居民階梯式計量水價
第 一 類 | 以居民家庭住戶(4人以下,含4人)為單位 (立方米/戶·月) | 水價標準 (元/立方米) | |
第一級水量基數 | 26立方米以內部分(含26立方米) | 1.54 | |
第二級水量基數 | 26-36立方米以內部分(含36立方米) | 2.31 | |
第三級水量基數 | 36立方米以上部分 | 2.77 | |
第 二 類 | 以居民家庭人口(5人以上,含5人)為單位 (立方米/人·月) | 水價標準 (元/立方米) | |
第一級水量基數 | 6立方米以內部分(含6立方米) | 1.54 | |
第二級水量基數 | 6-9立方米以內部分(含9立方米) | 2.31 | |
第三級水量基數 | 9立方米以上部分 | 2.77 |
說明:
1、 實施階梯式計量水價的范圍:全區實施抄表到戶的居民用水戶(集體宿舍、出租屋除外)。
2、階梯式計量水價水費的計算:階梯式計量水價水費=第一級水價×第一級水量+第二級水價×第二級水量+第三級水價×第三級水量
3、 居民用水階梯式水價(水價計算保留到分位,分位后四舍五入):第一級水價為居民用水基準價格;第二級水價為居民用水基準價格加50%;第三級水價為居民用水基準價格加80%。
4、5人以上含5人的居民家庭用水戶需憑戶口簿及居委會或單位提供的相關有效證明材料到供水企業辦理有關手續。
5、集體宿舍和出租屋用戶憑居委會或單位提供的相關有效證明材料到供水企業辦理有關手續。
(三)低保家庭水費優惠
低保家庭每月每戶免費使用自來水8立方米,如低保家庭用水量超出免費用水量8立方米的,且用水量在階梯式計量水價的第一級水量基數范圍內(每月每戶26立方米),其超出免費用水量的部分按基準水價的80%計收;如果超過26立方米則按階梯式計量水價計收。
二、代收費用收費標準
· 污水處理費征收單位: 佛山市三水區建設局
· 垃圾處理費征收單位:佛山市三水區發展規劃和統計局
· 代收單位:佛山水業集團三水分公司
委托代收費價目表
代收費類別 | 價格 | 計價單位 | 收費文號 | |
污水 處理費 | 西南 | 0.72 | 元/立方米 | 三價[2008]42號 |
其他鎮區 | 0.585 | |||
三水工業園區內企業 | 1.188 | 三發規價復[2010]5號 | ||
垃圾處理費 | 12 | 元/戶·月 | 三發規價[2011]25號 |
污水處理費執行時間:從2008年8月1日抄見水量起
三水工業園區內企業污水處理費執行時間:從2010年9月1日起
垃圾處理費執行時間:從2011年9月1日起
禪城區水費
一、自來水資費標準
收費依據:佛山市禪城區物價局《關于印發<調整禪城區自來水價格實施方案>的通知》(佛禪價(2009)40號文)
執行時間:2009年12月抄見水量
用水分類 | 單價(元/噸) | 備注 | |
居民用水 | 第一級 | 1.30 |
|
第二級 | 1.95 | ||
第三級 | 2.60 | ||
工業用水 | 1.82 | ||
行政用水 | 1.81 | ||
經營用水 | 1.93 | ||
特種用水 | 3.03 |
補充說明:
1、公共分攤不計入階梯水量,按第一級水價收??;
2、未實行一戶一表的居民用戶,其總表水價按1.43元/立方米收??;
3、農村用水總表水價以協議方式制定,雙方達成協議前,暫按1.60元/立方米執行。
4、每個月用水量在15立方米及以下的居民戶,享受1.17元/立方米的優惠水價。
5、持《廣東省城鄉居(村)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領取證》的低保家庭和持有《禪城區工會職工幫扶認定證》的特困職工, 每個月用水量中的前15立方按0.94元/立方米的優惠價計收水費,從2009年12月抄見水量起執行。優惠水費先收后退,每年1月4日至31日低保家庭和特困職工可一次性辦理優惠水費的退費手續。若1月份期間包含春節的,則退費時間順延至2月底。
6、實行階梯式水價超額用水所交納的水費,劃入水價儲備金,??顚S?,由禪城區物價局、園林市政環衛局進行監管使用。
二、居民階梯式水價計量
以戶(4人及以下)為單位的居民每月用水量 | |
第一級水量 | 23立方米以內部分(含23立方米) |
第二級水量 | 23~30立方米以內部分(含30立方米) |
第三級水量 | 30立方米以上部分 |
以人口(5人及以上)為單位的居民每月用水量 | |
第一級水量 | 5立方米(含5立方米) |
第二級水量 | 5~7立方米(含7立方米) |
第三級水量 | 7立方米以上 |
三、代收費用:
1、污水處理費收費標準
· 征收單位:禪城區國土城建和水務局;
· 代收單位:佛山市水業集團公司
· 從2013年8月1日起至2015年8月1日,分二步調整污水處理費:
項目 | 收費標準(元/立方米) | 備注 | 實際收費標準(元/立方米) | |||
居民 | 非居民 | 居民 | 非居民 | |||
第一步 | 2013年8月1日至2015年7月31日 | 1.16 | 1.58 | 實際收費標準按自來水售水量的90%計算。 | 1.044 | 1.422 |
第二步 | 2015年8月1日 | 1.22 | 1.63 | 1.098 | 1.467 |
根據文件精神,對于2013年8月份抄表的用戶,其抄見水量按照調整前標準執行。對于2013年9月抄表且抄表周期為一個月的用戶,其抄見水量按新標準執行;對于2013年9月抄表且抄表周期為兩個月的用戶,其抄見水量一半執行新的標準,另一半按照調整前標準執行。2015年8月1日起,仍然按照上述操作方式執行。
2、城市生活垃圾處理費收費標準
· 征收單位:禪城區城市綜合管理局;
· 代收單位:佛山市水業集團公司;
· 居民每戶每月8元;
· 餐飲服務、食品加工銷售、美容美發的工商戶按營業面積每戶每月每平方
米0.96元,其余的工商戶按營業面積每戶每月每平方米0.4元;
· 機關事業單位、學校、幼兒園、敬老院、工礦企業等按實際發生排放量計
收192元/噸 ;
· 2007年9月1日起執行 。